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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丈夫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因为我们双方的工作地点都不在一起,所以在结婚之后他就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去工作了,丈夫认为我们这种异地分居的结果不像是一段婚姻,所以他就去他所在的那个城市去起诉离婚了,但是我认为那个法院不具备离婚的管辖权,所以请问一下离婚管辖权有异议,法院会怎么处理

民事相关
2018-07-22 09:14: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开庭审理的,也会很快处理管辖权异议,如果审理后成立的可以裁定将案件移送,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离婚管辖法院
    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别的地域统辖:
    被告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的,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 你好,一般来说如果在法定期限之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有两种情况:
    1、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应予审查;
    2、经查没有管辖权的,移送有管辖权法院;有管辖权的,驳回管辖异议。
    所以如果你觉得离婚管辖法院对其管辖权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
  • 你好,你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法院审查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法院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的,如需律师代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打电话过来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