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次交通事故超速百分之五十驾驶证吊销了已经两年多少为什么报名了大网入不进去

交通事故
2018-09-10 06:04: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追问:我们划分完了,车主没赔也找不到了,法院找到我全让我赔我没钱把我银行卡冻结了!我考驾照名都报上了,考试为什么入不上大网
  • 出现以下情况吊销驾驶证: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机动车驾驶执照被吊销后,一般可以在当地交通网站查询,但不能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吊销驾驶执照的期限可以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条例》第第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在申请复垦前必须吊销两年。
    机动车驾驶证重新申请的时间应当由被害人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吊销驾驶执照的时间应当由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吊销驾驶执照和T的决定。因此,由于缺乏法律救济程序的决定而决定。两年后的一天。

    此外,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重新申请的期限也有所不同:

    (1)一年前两段规定醉酒驾车行为,多次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准驾驶机动车。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得终身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