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49岁在职职工,2018年3月工伤右膝盖半月板摘除,后筋撕裂手术,还未工伤鉴定,需要在家休养一年,离退休还有二年,请问律师继续上班,还是解除合同比较合适

劳动纠纷
2018-11-22 10:27: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先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作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一定级别的工伤待遇,然后考虑下一步的打算为宜。
    追问:我现在已经做完手术5个月了,还是下不了楼,所以,我想等到年底,再做工伤鉴定。我就是想问律师,休完一年,我就剩一年就退休了,2020年三月,是继续上班还是解除劳动合同比较合适
    解答:先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作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一定级别的工伤待遇,然后考虑下一步的打算为宜。
  • 先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作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一定级别的工伤待遇,然后考虑下一步的打算为宜
  • 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重新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工伤治愈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要具备一定条件,如工伤好后,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好后,在合同期内,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伤员工以身体不好不能上班,应当有医院证明,如果没有,又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