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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骑三轮电动车被扣,只拍了个人像片,没开发票我就走了,这对机动车驾驶,有妨碍吗?

其它综合
2018-12-03 05:33: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后,一是等交警处理完先关证据收集工作后通知提车,二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提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如果交通事故是你的全责,那么应在事故法生二十四小时内向你投报的保险公司报险获取报案号,先到保险公司定损,获取定损单在修车,如果没有人伤要带:对方的和你的保险单 驾驶证 行驶证复印件以及修车时的发票(二类修车企业)以上含二类的发票以及被你撞坏的旧件(玻璃可以不带),带上定损时给的定损单就可以了,中华联合还要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人伤还要有住院时的单据(乡镇一上的医疗单据及法票)和伤者单位开具的误工损失证明.
  • 出了事故,对方全责的话,双方协商好或者由交警开好处理单,你拿着处理单去4S店或者去一个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所承认的修车厂去修车,到修车厂和给修车厂的人员看一些事故处理单,然后告诉是哪个保险公司的,之后修车厂就都给你办好了,修好以后你可以先把钱垫付了之后拿着发票去找对方报销,或者直接让对方去给你结账!
    当然也可以在对方保险公司人员定损以后(定损是在你所修车的修车厂内,保险公司人员一般修车厂都会给你联系好),告诉修车厂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多少钱,然后你就可以让修车厂开出发票,然后你拿着发票去找对方,让对方给你报销!
    一般事故中,被撞一方都是被动方,全责方占有好多主动权,比如,对方不愿意去你所在的修车厂结账的话就只能你自己垫付,还有你开好发票想让对方给你报销,对方可以选择先把钱给你或者等他的保险公司赔完他以后在给你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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