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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实行土地承包,当时未及时签合同,就一直没有绿卡,没有签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实际耕种这片土地,并且每年交税,并且大队有收税记录,可以承认这耕地的所有权吗

合同纠纷
2018-11-11 06:04: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 关于土地买卖没签合同造成的土地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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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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