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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营业执照已注销,但税务登记证没有注销,不注销可以吗,有么有影响

公司企业
2018-12-22 12:29: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但还没去税务登记的会怎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锐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去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的,那么在税务机关发现你漏报之日起3日内进行改正,并且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罚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说企业逾期还不进行补报改正的,将会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2.《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6、纳税人到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购领申报工具(即税务卡、录入器,地点:鞍山西道220号),并于取证时进行初始化。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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