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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个眼睛看不见了,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19-10-13 09:53: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申报工伤,再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后计算赔偿款。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进行工伤保险,处理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最首要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条例》对工伤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工伤认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条例》明确规定了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其中既包括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情形,也包括患职业病、职工因工外出遭受损害,以及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也设立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弹性条款,包含了造成工伤的一般情形。《条例》还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规定对视同工伤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了防止工伤认定的扩大化,损害广大职工的利益,《条例》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和不得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这样,就划清了工伤事故的原则界限,凡是构成工伤的,就可以得到保险的保护,凡是不构成工伤的,也不能冒充工伤,侵害其他职工的权利和利益。
  •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 可以依法认定工伤依法鉴定等级,主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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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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