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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结婚了,不想迁户到男方处,请问可以在女方原户口,分户吗?

婚姻家庭
2018-10-17 04:44: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分户流程:
      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立户分户须知:
    一、当前的户口类别,公安机关的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一套产权住房只能立一户,公民有多套产权住房的,应在经常居住生活的合法住所地立户。
    二、主户主的确认。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公房租人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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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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