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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是一家日资企业,公司用地是老板买下的,现政府要征收拆迁。公司要搬迁,员工不想去。请问公司员工有没有补偿?

合同纠纷
2018-12-09 22:32: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员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要得到员工的同意才行
  • 公司作为正常的调整,但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发生了改变,因此公司在有违约的情况下,职工辞职公司应当给一定的补偿.二,如果公司全部搬走芜湖劳动部门肯定管不了他们.三、工资有长有落,只要是他不违反合同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四,每周工作多少天,国家劳动法都是有规定的,公司这样安排工作时间肯定是违法的。
  •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对于你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松江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 按照一年一个月,6个月到不满一年计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计算工龄补偿金!n根据《劳动合同法》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n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请问你们公司要搬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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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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