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朋友,昨天她在上班的过程中发生了事故。他的胳膊被摔伤了,他进行了工伤鉴定。已经有了鉴定结果,是九级伤残工伤。他想要一定的补偿,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九级伤残工伤赔偿多少钱?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

劳动纠纷
2019-05-26 07:51:4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九级伤残补助如下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 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中国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中国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具体包括:医疗费、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且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10个月,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可以赔偿9个人本人工资和其他补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您好,这个要根据你朋友的工资确定。
  • 如果赔偿多少钱,与你的工资有关,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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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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