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公司在去年之前都是只有一个股东,但是去年下半年的时候有一个外伤,他看中我们公司的前景就在我们公司进行了投资,但是投资以后到今年为止,我们已经发生了大大小小不下于三次纠纷,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外商投资纠纷裁判规则有哪些呢?

涉外纠纷
2018-07-10 17:25: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外商投资纠纷裁判规则
    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投资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要坚持外商投资先核准项目,再设立企业的原则,防止设立空壳公司。各类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外商购并境内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含通过境外上市而转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和再投资项目等,均要实行核准制。二、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审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时,要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等核定项目总投资,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注意把握并监控境外资金的流向,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管理,落实融资方案,需要对外举债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境外投资者背景和资信情况的审查,对背景不明、资信达不到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要严格审查,防止无真实投资背景的外汇资金流入。三、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制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放。四、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严格各项项目核准条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新开工外商投资项目条件。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涉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的,应附送相关文件。有关文件办理事项,要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权限。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外商投资纠纷裁判规则主要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
  • 你好:看事实了,可以和我联系的
  • 适用我国法律,详情可以约律师面谈。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