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单位好不容易申请到了一个项目,然后我们想要把这个项目拿去再进行招投标,请问一下应该怎么进行招投标呢?根据最新的2018年的招标投标法全文应该怎么做呢?希望律师能够为我们指导一下,谢谢。主要是对于这方面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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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中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中投标人首先就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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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根据最新的招标投标法,最新的招标投标流程如下:
1、招标人准备工作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4、资格预审
5、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6、接收投标文件
7、抽取评标专家
8、开标
9、投标文件评审
10、定标
11、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2、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3、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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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是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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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