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商铺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日期和交房日期不符,甲方一直拖延交房日期,后经了解,上一租户合同未曾到期就与我方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商业诈骗?

房产纠纷
2019-06-16 02:58: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只要约定的交房日期在上一租户租期后就行。
    追问: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六号,约定的交房日期是本月十号,甲方以搬东西为由,延后几天交房期,延后到十号。上一租户到期十五号,现在我拿不到使用权。协商未果,甲方坚持十五号交房!
    解答:少交五天房租给他!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合同诈骗和民事欺诈的主要区别有:
    1. 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 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合同的民事欺诈一般无需假冒身份,而是以合同条款或内容为主,如隐瞒有瑕疵的合同标的物,或对合同标的物质量作虚假的说明和介绍等;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达到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骗取受欺诈方的信任。
    3. 欺诈的法律后果不同。民事欺诈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受害一方可申请撤销合同。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引起诉讼,则由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合同诈骗罪是严重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行为人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要负担双重的法律责任,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要负担民事责任。
    4. 欺诈适用法律不同。民事欺诈虽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处在一定的限度内,故仍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触犯刑律,应受到刑罚处罚,故由刑法规范调整。
    所以,如果当事人确有房产可以出租,且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仅仅是追求更高的房租,那么认定为民事欺诈是比较合适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是“空手套白狼”之类的、以非法占有他人交付租金的行为,那么应当被认定为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 不构成,属于经济纠纷....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