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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道上,骑电瓶车从旁边经过碰到了人,导致左脚有点骨折,额头擦伤两处封四针,下额,手,膝盖皮肤擦伤,现在住院治疗,人家向我要务工费,陪护费,营养费,三个月大约五万多,所有的检查费,医药费我出的,我拿不出来那么多钱,我该怎么处理,么报警,

交通事故
2018-07-09 17:19: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0条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进行,但若伤情已稳定,则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鉴定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的评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则要在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其次,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速有鉴定过吗?
    追问:事故是七月四号早上十一点多发生的,当时么有交警介入,是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是公司的电动车,电动车挂牌照了,未鉴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速鉴定,
    追问:事故是七月四号早上十一点多发生的,当时么有交警介入,是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是公司的电动车,电动车挂牌照了,未鉴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速鉴定,
    追问:事故是七月四号早上十一点多发生的,当时么有交警介入,是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是公司的电动车,电动车挂牌照了,未鉴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速鉴定,
    追问:事故是七月四号早上十一点多发生的,当时么有交警介入,是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是公司的电动车,电动车挂牌照了,未鉴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速鉴定,
    追问:事故是七月四号早上十一点多发生的,当时么有交警介入,是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是公司的电动车,电动车挂牌照了,未鉴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车速未鉴定,
  • 他们没有伤残的情况下,要的太高了。如果你们协议不成就让他们去起诉。
  • 你好,让对方起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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