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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好朋友,他现在在美国做外贸生意,但是他们公司最近发生了一些纠纷,他不知道这种国际投资纠纷是属于谁管,所以想要请问一下律师,要怎么确定国际投资纠纷管辖权呢?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解答一下,非常的谢谢律师

合同纠纷
2018-07-10 17:39: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为您整理内容如下:
    1.要依据合同上的条约条例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 您好,如果发生国际投资仲裁,可以按照合同确定的仲裁机构确定纠纷管辖权,比如说一方是美国公司,一方是我国公司,假设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争议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无论是我国法院还是外国法院对该纠纷均无权受理,除非约定的是这两个国家的仲裁机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管辖,只要合同一份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买卖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在我国,买卖双方均可在我国提起诉讼,同理,在美国也可以。
  • 你好,美国的纠纷,一旦败诉,赔得很惨
  • 在美国做生意归美国管辖,不属于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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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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