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2003年与前妻离婚,当时是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时协议离婚,由当时的法律事务所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写明房产归我所有(房产证上为我个人名字)。现因房产需交易,房产中心不认可离婚协议书,需法院判决书为准。所以我进行了诉讼,现接到法院开庭通知,请问开庭时我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18-07-06 12:20: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需要携带身份证及你掌握的证据原件等。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若有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只要是办理了离婚证的协议是有效的,你起诉了房产交易中心吗
    追问:我起诉的内容是要求法院判决房产归我。
    解答:照理房产交易中心应当按照协议处理,那现在这样相当于多走一步,等判决书下来再去办过户
  • 你可以委托律师准备资料,开庭辩护的,具体情况可以联系面谈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我是专业婚姻法律师。
  • 请告知诉状及证据材料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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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