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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前几天离婚,他们是协议离婚,本来是两个小孩决定了一人一个,可男方不原意,结果协议离婚了,我女儿每月支附2干元作为抚平费用,我觉得有失公平,,这样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民事相关
2018-12-16 18:39: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看离婚协议书具体内容,具体怎么约定。可以将离婚协议书发给我看看。 来电联系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一,参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二,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原则上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 离婚协议 需要到民政局备案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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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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