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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現在买房子、名字写女方的、如果以後離婚,男方能分到房子嗎

婚姻家庭
2018-10-30 02:08: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买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需要分房子,例如,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财产,以及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财产住房和债务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婚后共有,需要夫妻离婚时自行协议分割分配。
      可以约定债务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的两位当事人主张债权。
      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分割共有住房和债务的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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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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