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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父亲分开了,我们都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女儿归谁来抚养。我和孩子父亲经济情况相当,孩子之前一直都是我带

婚姻家庭
2018-11-26 04:44: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通过法院处理,一般是根据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判决。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 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先听取子女的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关于诉讼相关事宜你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对于律师收费问题要结合具体案情等相关因素而定。
  • 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1、随其生活的一方应有必要的经济能力;2、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的行为与因素,如有赌博习惯、身体有疾病、长期在外等;3、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一旦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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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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