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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安置补偿,我家兄弟三个,安置的时候我家用的家里老人的名额安置的,不过征用的土地是我自己的,后来老人不在了,拿到土地安置一次性补偿的钱需要和他们分吗?老人的户口一直在我家!

房产纠纷
2018-12-20 21:59: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安置补偿,我家兄弟三个,安置的时候我家用的家里老人的名额安置的,不过征用的土地是我自己的,后来老人不在了,拿到土地安置一次性补偿的钱不需要和他们分。
    追问:我用了老人的名额安置的,他们兄弟两个也全部有名额安置的,只是他们不是一次性拿的,他们是每个月拿钱的,现在又想分我家拿到的老人一次性补助的钱!
  • 不用
  •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 1、你好,依据《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用土地已闲置,可以继续耕种。 3、被打的人可以报警或起诉。
  • 补偿标准: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   (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耕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   (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六倍;   (四)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七倍;   (五)征用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征用耕地,其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 您好如果补偿的时候老人已经去世 那您这边可以不给对方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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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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