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务合同上面用人单位不写工资 也不给我一份合同 现在工作单位以我工资高想给我降薪调岗 变相逼我离职 请问这个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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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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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任意调岗的责任,同时要求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年假及其它加班费等,如有其它争议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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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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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明确表明不同意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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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完善您的问题 方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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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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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