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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里面上班,我们公司主要是做服装生意的,因为最近,我们公司的市场份额比较大,所以现在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调查,要对于我们单位征收反倾销税,我们想要先了解一下,进行征收反倾销税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呢?

涉外纠纷
2018-06-27 10:12: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在实际中,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想要征收反倾销税,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在规定上,是指满足下面的条件才可以:
      1、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2、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同时,还要考虑下面的因素。
      确定哪些行为属于倾销行为,所谓的倾销通常是指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因此,认定倾销的时候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同类产品,在价格比较时要考虑质量等方面的差异;
      2、可比价格,是指在同一营销阶段(一般是出厂价格)和同一时间,也就是说,应当将出口价格和国内价格都扣除了各种合理的中间费用包括纳税等,折算到出厂价格水平,再进行比较。
      因为有倾销行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损害,所以还得看看认定损害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倾销产品的数量及对进口国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2、这些产品进口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生产者的影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在相关反倾销措施(见附件)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申请书应包含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将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充分证据。如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未按本公告规定提出申请,在反倾销措施终止前商务部也未决定主动进行期终复审,相关反倾销措施将从到期日起终止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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