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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发商那里看了房子,交了两万定金,在规定时间来签预售合同的时候 发现里面写着交房730天内办理房产证,我认为时间太长,不接受合同。然后自己从房管局网上查到开发商预售许可证上有备注土地抵押给了银行,我认为有抵押,办房产证存在风险,提出退定金,开发商拒绝退,我该怎么做?

房产纠纷
2018-10-29 13:09: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但真的合同签订有重大影响。个人认为开发商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导致合同无法签订,责任在开发商。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房产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违约同样适用: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处理方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义务人。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开发商的必然义务,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承担的是协助义务。但是,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 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第二,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致,土地使用权证号及用途,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房屋栋号及层数之内。  第三,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号是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监控账号。  第四,预售房屋占用土地是否抵押。  第五,备注中记载事项,如房屋抵押情况、用途分布、回迁房等。  第六,许可证使用时须附上项目平面图(原件),并注明预售房屋各栋位置。  此外,消费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应督促开发企业在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一旦登记在案,不仅可以防止开发企业涉假超面积销售、重复销售、重复抵押、假抵押及司法查封后再售,还可以杜绝开发企业随意更换修改合同,造成国家税费流失。  由此可见,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消费者购房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做到这一点,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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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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