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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商铺交租逾期10天左右,商场以此提出解除合同,不退押金。我去交租及滞纳金的时候遭到拒收,交涉无果,还是要求我搬走。我可以向什么行政部门提出投诉吗?如果想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的话,需要注意哪些? 麻烦了!

合同纠纷
2018-12-03 02:30: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理由退租。及时委托律师办理,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利益。本人专业办理租凭纠纷案件,有十多年办案经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能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对逾期合同,按以下规定办理:  第一,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医疗尚未终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于延长,直至医疗终止时,企业方可与合同制工人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届满后,如果是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合同手续而形成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依据:1、劳动部《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批复》  ①、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医疗尚未终结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医疗终结时,企业方可与合同制工人终止劳动合同。  ②、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制工人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又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时,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19号)的规定进行调解,要求企业和职工补办终止或续订合同的手续;调解不成时,其劳动争议依据国家现行规定处理。  2、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享受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押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下列合同:

    (1)租赁合同,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然而遗憾的是,国务院1983 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 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层次原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应当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使用押金担保。因为法律不禁止的便是合法的,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推论。

    (2)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这里的风险抵押金其实就是押金。

    (3)旅客住店合同, 在旅客住店时,店方总是要求旅客交付相当于或大于其预定期间房价的押金。

    (4)住院医疗合同,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被要求向院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

    (5)劳动合同,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与受雇人签定劳动合同时,常常要求交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不过,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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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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