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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七年,但是最近一两年我们总是因为家庭琐事天天吵架,我觉得真的和他过不下去了,我就离家出走,想冷静一下,期间,他有联系过我说想离婚,我也想离,但是因为财产的关系他居然起诉我,我现在身在国外,想委托人代理离婚诉讼,不知道离婚诉讼代理权限是怎样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6-25 12:54: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代理权限如下: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的代理权限不同,一般代理的代理权限较小,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59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你好,一般来说。诉讼代理人不能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是否离婚只能由法院根据婚姻状况及感情破裂程度,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代理人在诉讼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财产作出放弃、对债务进行承认的,以不得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为限,否则代理人对财产作出的处分行为无效,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像离婚案件这种有关人身权利的案件,都是一般代理,开庭需要本人出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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