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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目前还未开工,装修公司利用我们不懂,报价时里面应该涉及到的没有到位,因为是旧房新装,最基本的墙面铲灰要到砖(房子目前的墙处理材质是必须铲到砖,不然在现有基础上或是没有铲到位,都会导致剥落),显示了他们的很不专业,让我对他们失去信心,在谈合同的时候说的是甲等材质,最终合同变成丁等(签字时没有核对合同,这个亏我认了),装修公司是土巴兔推荐的,未开工前,资金托管土巴兔,离开工还有半个月,装修公司已经将5%的资金转移到他们公司账上,针对以上种种让我对装修公司和土巴兔都失去信心,想要终止合同,但是合同签署时里面说了,违约付30%的违约金,我想咨询下,30%的违约金是否合理,这种情况下,我是否算违约,是否需要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谢谢

合同纠纷
2018-06-25 10:13: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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