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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我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因为我现在找到了一个我更加心仪的工作,而且那家公司也能够提供我的所学专业的本职的工作,所以我就想跟我的现在的工作单位签订一份解约协议,请问一下解约协议是合同吗?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纠纷
2018-06-22 17:17: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的,如果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合同,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 你好,解约协议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 你好,解约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因为合同签定自由原则,协议书只要是你和工作单位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买卖违禁品等),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字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 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等规定,无效力瑕疵,应认定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建议根据协议要求现在工作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做好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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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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