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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由于我的一个亲戚生病了,我急需用钱为他治疗,有一个人看在我非常焦急的情况下,然后就要以三分之一的市场价格买我自己所有的一个房子,因为我当时是非常焦急的,所以我就卖给他了,但是我认为当时订立的合同是极度显失公平的,所以我现在就想行使合同的撤销权,请问一下,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
2018-06-22 16:43: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合同法》第54条所规定的几种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与《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与国外如德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的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方式行使撤销权并不相同。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 你好,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撤销权行使情形有以下几点:一、欺诈二、胁迫三、乘人之危 四、重大误解 五、显失公平,由于你亲戚生病,急需用钱,买房人趁你急需用钱,明显低于市场价,属于趁人之危,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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