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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毕业之后就和一家工厂签订了劳工合同,我就在这家工厂里面做一个部门的管理人员,但是现在因为合同还没到期,单位上却说要和我解除劳工关系,我就想了解一下我能不能够要求单位支付劳工合同违约金呢,劳工合同违约金约定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合同纠纷
2018-06-22 15:20: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十五条: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可以说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规定的情形,这两类情形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违反这两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公司利益会违反《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约定或者强迫劳动者签订违约金条款,这样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
  • 您好,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数额一般在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超过了实际的合约劳动所得,员工若因缘故辞职,需要付出大笔的赔偿金额,这也是警示大家不要轻易的违背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若推迟清还,除了要继续清偿,还有相应的债务要承担。
  • 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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