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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附近有一个化工企业,生产化工的量特别大,而且都没有建设相应的环保设备,每一次都把这个污水弄到我们家附近这个河里面,看着太恶心了,最近我们都到检察院举报他们,现在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已经被逮捕了说是构成污染环境罪,我想请问一下。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被抓了会被判几年?

刑事行政
2018-12-01 23:19: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 很多人以为人被抓了就是逮捕了,实际上不是。我们国家一般案件(贪污受贿和渎职是检察院自己立案侦查)先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再由检察院出面代表国家到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才是法院审判和执行。所以,多久判刑,要按照上面说的程序一步一步走,程序走完了,《判决书》也就下来了。
  • 你好,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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