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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贷款了4000元一开始并不知道他们的利息这么高请问这样的利率符合国家标准吗,而且对方发发律师函说再不还就要告我,我该怎么办 他这个明明是高利贷

其它综合
2018-11-26 01:34: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超过年利率24%的不受法律保护
  • 超出执行期后不还款,可以索要利息,但须另行起诉。
    如果法院判决后败诉人不还款,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申请超过半年无结果,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超出执行期后不还款,可以索要利息,但须另行起诉。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答:1、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起算;、 2、如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可从你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但建议尽快选择起诉的方式索回借款,否则,证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证据很难搜集; 3、借款利息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4、可以考虑把多个借条集中为一个借条,具体内容看双方约定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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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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