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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的部门经理,来了2个月就取消了我们每月底的加班,说每月底工作到22:00-24:00是核算线财务应该的,是我们的正常工作,不算加班。因为她这个做法,我可以以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金吗?辞职报告里是否要提及这个原因?还是正常辞职完了再申请仲裁?另外需要什么证据呢?我有OA考勤记录可以吗?

其它综合
2018-06-21 17:40: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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