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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遇上了一起交通肇事,我和对面那个车撞上了,双方都有一定的财产损失,交警来鉴定,主要责任在对面那个车,结果那个主车死活都不给我赔偿,要么拖延,要么直接拒绝,我想通过起诉的途径,让他赔偿我这些损失,我想请问一下一般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其它
2018-06-21 17:40: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 派出所立案程序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 有事故认定书、对方的相关信息、带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庭立案
  • 准备好材料,直接起诉 。
  • 涉及法律事务,可以找专业人员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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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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