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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昨天我们楼下有两个住户在吵架,没听出来要干嘛啊,据说是因为停车位的使用问题,不知道这种问题有什么好吵的,但是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着吵着打起来了,正打的不可开交,我想请问一下,邻里纠纷110管吗?我打了110,会出警吗?

婚姻家庭
2019-03-07 07:56: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邻里纠纷要看情况才能出警,如果只去解决一些小问题的话,就不用了,如果有威胁到自身利益,或自身安全的话,就需要报警解决。如果动手打起来,造成人身伤害的话,一般这种情况可以出警的。按照规定,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报警,都需要出警。
  •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物权法》第七章规定: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条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处理依据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物权法》第85条)。此条的重点在于“当地习惯”。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们因车位的问题发生争吵,那么如果双方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是可以。拨打110请警察过来调解的,这种情况警察也是会管的,但是建议你们先请物管或者是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的人调解,如果是在调解不成再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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