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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该怎么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劳动纠纷
2019-06-06 21:01: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方可收集一些工作证、工资流水、工资条、保险单、社保缴费记录等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若对方不给付工资,我方可申请劳动仲裁。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若有需要,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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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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