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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大学生,前段时间我们学校发生了一件特别恶劣的事件,有一个工人看上我们学校一个寝室的有钱学生,他想把这个学生的钱,和电脑手机什么的都给偷出来,可是那天他去的时候,那个寝室里面正好那个土豪也在,所以他就拿出铁锹把这个土豪打伤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给抱走了,我想请问一下入室抢劫认定标准是什么?他这种行为算吗?

刑事案件
2018-06-21 21:24: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户”的范围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你朋友这种情况在实践当中一般不会认定为入室抢劫。
  • 你好,由于是宿舍,认定入室还是有一定争议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是的 属于抢劫 建议你委托律师辩护
  • 你好!属于入室抢劫。
  •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 已经构成抢劫罪了,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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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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