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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前两天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让我去给他申请了取保候审,把他给取保候审出来了,听说现在公安局要对他进行罚款,我想要了解一下治安处罚罚款可以吗?一般治安处罚罚款多少钱呢?标准是怎样的呢?有人知道吗?

刑事行政
2018-09-10 01:42: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同的违法行为,有不同的罚款标准;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取保候审是暂时对嫌疑人不关押,但是照常要审查,而且是随喊随到,最终结果,要根椐其人的行为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根椐案件的进展,如果构成某种罪行,不但可以罚款,并且还可以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等各种刑罚,取保候审不是处罚,也不是结论,是办案过程中的采取的一项措施。
  • 您好!治安处罚罚款多少要看罚款通知书,要根据违法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常见为500,当然上千的也有。因为违法行为不同,所以标准也不同。例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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