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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去派出所办理一个居住证当时我本来是挺开心的去的,谁知道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小偷,把我的东西给偷了,我感觉他是侵犯了我的财产权利给我造成了损失,我居住证也没办到,请问一下,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认定侵权行为的标准是怎样的?

其它综合
2018-06-19 12:45: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侵权行为包括对产品的侵权行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医疗损害中的侵权行为、对环境污染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的侵权行为、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物件损害侵权行为等等。对于这些行为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您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那么这个小偷侵犯的是您的财产权,属于侵权行为。
  • (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 你可以报案,财产达到2000的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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