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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和我的另外四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饮店,但是我们在合伙做生意的过程中,有一个朋友她竟然利用我们开店的资源去开了另一个店,所以极大的损害了我们餐饮店的生意,所以我就把他告到了法院,这时候我才发现,有另外一个合伙人已经起诉了我的朋友,所以法院认为这个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合并审理,请问一下合并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要符合什么条件?

婚姻家庭
2018-06-19 15:19: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合并审理的程序和条件,他一般是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的案件中,第一种案件是第三人诉讼,第二种就是最有普遍意义的共同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包括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在您的实际情况中,您是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因为诉讼标的是同一的。这时候您和另外一个合伙人就应当将案件合并审理,这样就提高了审判的效率。
  • 您好!关于合并审理的程序和条件的问题,一、条件: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二、程序和一般的庭审程序相同。
  • 跟普通审理程序没有太大区别,就是属于同一利害关系,所以法院认为有必要合并审理。
  • 就是案由一样,诉讼标的不一样,原告不同,被告相同,法院根据情况为了节省诉讼资源,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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