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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学校要求每个孩子都要提供家长的监护人证明我的父母,他们两个人常年都在外地,所以我不知道这个监护人证明是什么意思?监护人证明应该是去找哪个机关才可以开到监护人证明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谢谢。

婚姻家庭
2018-08-17 14:58: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这是给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和代理人。  《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这是给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你好,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开具监护人证明的话,那么一般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到这三个部门之后,提供相对应的各项材料之后,就可以在这三个部门办理监护人证明了,所以这三个机关可以开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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