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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上市公司里面上班,因为这家公司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后来这个劳动合同被仲裁委员会认为是效力待定的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会是效力待定合同呢,效力待定合同不追认的话,那么是不是就代表着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呢?

其它综合
2018-06-13 20:52: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是的,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状态,即可能转变为有效合同,也可能转变为无效合同。而决定效力未定的合同归于有效亦或无效则取决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承认权人。如果有承认权人的承认该合同,合同即为有效,而若拒绝承认,合同则归于无效。
    简单的来说!追认前即是待定的悬而未决的状态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
  • 您好!效力待定合同,指的是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为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并未确定确定,需要经补正才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的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可见,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因此,未经追认的效力待定合同不生效。希望能帮到您!
  • 你好,效力待定合同不追认无效,等于无合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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