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婚后买过一套商品房,5年前外婆家动迁(户口从小在外婆家),分到一套房子。两年前和妻子离婚,以前的商品房和那套分到的动迁房全部给到了前妻名下,女儿的抚养权给了我。现本人父母老房子遇到动迁,2年前我的户口和女儿的户口已转到了我父母的所在地。请教律师:我这种情况是否还能享有我父母所在地的动迁和她们一样的动迁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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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老房子是什么性质的?原外婆家动迁安置人员有几个?原则上享受过安置的,不再另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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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你的利益,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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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享受户籍所在地的动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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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动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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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凭户口要求动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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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享受过拆迁补偿了,不能再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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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老房子所在地是哪里?是私房拆迁还是什么房子?
追问:都在上海,我父母的老房子是租赁房。这次遇到的是众政府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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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动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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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你已经享受过动迁优惠政策,这种情况可能无法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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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