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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自离,能拿到上个月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1-08 17:21: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自离没有导致单位有损失的,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实际上班天数的工资
    追问:我没有旷工到三天,老大就把自离书交上去了,会影响上个月的工资吗,她这样做对吗?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因此,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自离实践中会有扣除部分工资的风险。4、若您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6、因此,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无权扣你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结算工资,不过建议你按照上述方式申请离职。7、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员工自离,除非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可以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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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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