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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是一家有限公司里面的法定代表人,最近我去他们单位上班,发现他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非常的混乱,所以他们公司的财务方面也总是漏洞百出。加上最近又要进行财务审计了,我想了解一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纠纷
2018-10-22 00:53: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财务要履行好它的的职能,即反映和监督。反映当然是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给公司决策高层;监督包括的内容广泛了,从建立整个公司的监控体系、到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部门制度的制订完善、资金的管理和成本的控制、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资金利用效率的监督,等等。2、财务管理,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即财务管理的目标:经济效益或股东价值;两个基本点,即从哪方面着手管理,一个是资金,一个是成本,不管什么性质的公司,都离不开这两点。
  • 您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主要阐述为什么要有这一套财务管理制度;2.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建立账本进行记账,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等;3.资本金额和负债管理;4.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管理;5.利润分配;6.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7.附则。生效时间,其他未尽事宜。
  •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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