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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一个应届毕业生刚刚在选择我的单位。因为对于入职以后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他们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住房公积金是怎样规定的,所以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按照相关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以后能够提取出来吗?

房产纠纷
2019-05-13 07:06: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各个地区的政策都不同,也都各有调整,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⑦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
    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 你好,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如下:1、公积金缴存比例有限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2、10年未用者较高可提10万元。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较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3、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5、贷款都有较高限额。6、公积金可“借用”。7、公积金可当低保用。8、自由职业者拟可缴公积金。按照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以后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七)离休、退休的;(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户口迁出本市;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而工伤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缴纳。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办理的五险一金需要的资料如下: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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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