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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42岁了,已经缴纳了十几年的养老保险,现在我不打算缴纳养老保险了,主要是因为之前我有一年的保险给断掉了,听说养老保险不能够进行补缴,我不知道之前的是不是白缴纳了,我想了解一下2018年最新的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劳动纠纷
2018-07-09 13:12: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不会作废,养老保险是累计算的,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到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中间允许有断缴。所以养老保险是可以补缴的。但是补缴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滞纳金,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对于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者,因收入不稳定等其他个人原因中断缴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间断处理,不允许补缴。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到15年时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并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1,这个和你每月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的全省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可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2)例: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最高为4000,养老保险月缴费额最低为2400*0.2=480元,最高为4000*0.2=800元。(3)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4)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0.1=400元;失业人员可凭有效的失业证件执行6.5%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0.065=260元。
  • 工作中缴纳的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是属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险别。
  •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单位和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按照历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职工无法提供补缴期间的历年工资收入或历年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补缴2007年底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全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补缴2007年底以后的,以全省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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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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