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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贷款买的车,离婚后被男方开走了,但贷款没有还,现在担保公司让我还,可离婚时我没有分的任何财产,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8-07-13 15:26: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二人都有还款责任。
  • 你好,向法院起诉主张分割车辆和债务。可致电详询。
    追问:时间太长了,4年多,资不抵债了
    解答:根据你自己的选择确定。
  • 1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规定婚姻期间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夫妻离婚时,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夫妻俩主张债权。
      这位岳父是担保人,不是债务人,需要小夫妻一起偿还岳父的出资款。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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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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