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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表弟之前因为犯罪,而被别人刑事起诉了,听说现在这个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也差不多到了,我们都很焦急,我们一致同意,给他找一个律师。但是我们想知道,刑事案件再审审理期限要多久?有人了解吗,我怕过了期限的

刑事案件
2018-07-02 16:14: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你好,根据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再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来说是这样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有规定是6个月,但是呢对于那些案件,那些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 你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民诉法6个月时限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有多长呢?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哪些情形规定?下面找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  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  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即:1(1.5)+2+1=4(4.5)个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  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67条、第168条3款的规定,由检察人员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而延期审理的,检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就是说,由检察人员提出延期审理的案件,在延期审理前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归于消灭。人民检察院在法律规定的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恢复审理之日起,人民法院审判该案的期限应重新计算,即在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在157条还就检察人员建议延期审理的情况作了两项具体的规定,一是公诉人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二是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一个月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根据《解释》第156条第2款的规定,由当事人和辩护人依据法律规定情形提出延期审理请求,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这里“不计入审限”是指由于以上情况的出现,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时限中断,待案件恢复审理后,将案件延期审理前与恢复审理后的审理时间合并计算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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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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