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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我的老公已经结婚两年了,但是两年的时间来她经常对我进行家暴,而且一次警察都来了,我严重的时候还出了医院,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家暴离婚取证应该怎么做呢?应该怎么收取?家暴离婚的正确呢?我应该怎么做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5-31 18:12: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收集证据进项如下: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4、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报警记录是算的。
  • 报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 你好,如果报警了之后,警察有出警调解,那么这也是可以作为家暴的一个证据的。其次如果当时加爆之后你受到了伤害,有医院的验伤报告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如果你的亲戚朋友当时在场,他们也是可以作为证人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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