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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婆因为感情不和,所以我们想要离婚,但是在我们协商自愿离婚以后,却发现我们之前的结婚证不见了,所以也是很无奈,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离婚不见了结婚证怎么办呢?能不能进行补办呀。如果补办的话应该去什么地方补办呢。

民事相关
2018-07-08 22:22: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结婚证虽然不像身份证频繁使用,但是一旦丢了想要办理出国探亲手续、继承财产、保险等涉及身份关系的事情就会遇到麻烦。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 你好,如果想要补办结婚证是比较方便的,你只要拿着你自己的身份证去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然后把身份证和户口本递交给他们。他们输入你们的相关信息之后,会显示你们之前有登记过结婚的记录,然后再交一点工本费就可以补办结婚证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生活的。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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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